退換貨政策 RETURNS & REFUNDS
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,您即擁有七天鑑賞、猶豫期之權益 (七天含例假日,鑑賞期非試用期)。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在這段期間,商品未經拆封、未使用、非人為瑕疵造成污損、或是其他任何因素退貨,產品必須是回復原狀,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且包裝完整(保持產品、贈送品、附件、包裝、廠商紙箱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)。
請務必留意,產品一經拆封使用過後,除產品本身瑕疵,恕無法接受退換。
退貨流程:
請務必於收到商品7天內連絡客服人員並將商品連同發票、出貨明細表寄回,我們於收到商品後立即為您辦理。
客服電話:(04) 2421-2800
客服時間:週一至週五 9:30am-17:00pm
收件地址:406台中市北屯區山西路三段102號1樓
1. 發票:退貨請務必連同發票一併放入包裹中退回。
2. 退款:貨物收回並確認無誤後,我們會在14個工作天內將完成退刷/退匯款作業。
(a)退刷:如您訂購時為信用卡付款,我們將直接退刷至您的信用卡帳戶,由於銀行作業時間不同,預計在退刷後的7-21天後,您可於您信用卡帳單看到退款明細,或者您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進行查詢。
(b)退匯:如您在訂購時選擇貨到付款,超商代碼繳費 ,需請您提供退款用銀行帳戶,我們將直接退款至您的指定帳戶。請務必詳實且完整填寫您欲退款的帳戶,由於退款作業將依照您填寫資料進行匯款,請若填寫資料有誤導致退款至錯誤帳戶,恕無法再次進行匯退作業,敬請見諒。
特別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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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鑑賞期非試用期,拆封後如非商品本身瑕疵因素,恕不接受退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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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將商品回覆為商品送達時的完整樣貌,連同發票、單據及贈品一併裝進原包裝箱/袋中,以便維持您退/換貨的權益,若商品完整性不齊全或因包裝不妥導致寄回損壞,恕無法辦理退換,敬請見諒。我們亦將以最快速度完成您的退/換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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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貨:換貨出貨時,本公司以訂單寄送地址為主,如修改收件資料、地址等影響運費不同,請理解額外之費用需自行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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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:我們於收到退/換貨商品,確認無任何不良狀況後,將會進行核對該筆訂單帳務內容正確,約為7-21天間您會收到退款通知及入帳。如選擇以信用卡付款, 我們將直接聯繫您的發卡銀行進行退刷,退刷金額您將在下一期的信用卡帳單中確認,或您亦可致電發卡銀行;若為貨到付款之訂單,將需要您另行提供銀行帳戶資料,直接將款項退還至您的帳戶。另其他有特別備註之商品,退/換貨之退款,將扣除退貨所需之運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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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請勿拆封試用,試用後將影響您退貨權利的行使或需負擔毀壞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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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訂購後若大量退換貨由於已造成作業上之困擾,會視情況對該會員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其會員資格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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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貨僅能針對同一項商品更換,無法將商品A換為商品B,請先辦理原商品退貨再重新訂購您所需要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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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退貨商品,若為參加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促銷商品,不可單品退貨需將套組商品一起退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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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個人因素退貨】不屬產品本身瑕疵問題,將需自行負擔運送時所產生的『來回郵資』。若遇缺件或包裝不完整,無限藥局有權不允退貨、退款。例:購買時產生順向物流運費$150元,收到時因個人因素如買錯品項...等理由申請退貨退款,將商品寄回時產生逆向物流費用$150元,皆由消費者本身吸收,無限藥局收到商品後,會依商品寄回狀況評估,進行商品全額或部分退費,退款流程將於收到產品後7-14工作天內進行。
退換貨之依現行法律規範
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擬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預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,未來易於腐敗商品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、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,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,將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(以下簡稱消保法)第19條規定之7日解除權。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規範重點如下:
一、 準則第2條: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解除權之適用者,屬排除7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:
1.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 2.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 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 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 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 事先同意始提供。 6.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